审计处2021年10月拟安排如下工作:
一、经济责任及财务审计
1.完成对10位同志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对9位同志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完成对3个学院的专项审计。
3.继续对银校合作项目、“三公”经费支出管理、食堂公益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二、工程审计
1.继续组织实施江浦人才公寓、科技创新大楼C楼和化学与分子工程学科楼等基建新建项目的现场跟踪审计工作。
2.继续组织实施对科技创新大楼D楼(二审)审核工作;继续加大推进沉毅南楼改造、浦江学院报告厅装修、图书馆咖啡厅装修改造等基建新建及后勤中、大修项目的审核工作。
3.安排实施已报审的大中修和基建零星改造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计划完成内审工程项目15项;继续协助外审事务所完成对已经打包外送的集团中大修改造项目的审核工作。